未经全责方确认 高价保险杠被拒赔

  • 2011/2/24 16:05:43

导读:两车相撞,碰坏保险杠是很常见的交通事故,可是保险公司定损出来,一个保险杠竟要7000元。更离谱的是,定损结果还未经全责方确认,无责方要钱的时候,全责方傻了眼。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  这本是发生在南京

   两车相撞,碰坏保险杠是很常见的交通事故,可是保险公司定损出来,一个保险杠竟要7000元。更离谱的是,定损结果还未经全责方确认,无责方要钱的时候,全责方傻了眼。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
  这本是发生在南京的一起再普通不过的交通事故。2010年10月24日中午,贺先生吃完午饭,开着自己的那辆大众车,经过主干道的一个路口时,由于速度太快,撞上了前方一辆出租车。好在事故并不是很严重,没有任何的人员伤亡,车身也没有大碍,不过两辆车的前后保险杠都受损了。交警赶到现场后,例行程序测试了双方的酒精度,结果由于贺先生午饭喝过酒,被判定是酒后驾车,因此必须对这起事故负全责。

  10月25日,贺先生的保险公司对双方车辆进行定损,不过当时贺先生因为有事不在定损现场。最后定损的结果是,被撞的出租车维修费6700余元。除此之外,出租车维修期间不能营运,造成约2000多的损失。由于是酒后驾车,保险公司只负责交强险部分的2000元赔款,其余的约7000元要由贺先生自己掏腰包。直到11月19日,出租车司机王师傅找到他要他付这笔钱,贺先生才知道自己要赔那么多钱。但是贺先生认为,保险公司定损超过2000元的部分,并没有告知他。并且他看过维修清单,对方车辆不仅更换了保险杠,还更换了备胎框、后备厢脚垫,他觉得是保险公司和出租车司机串通好把价格太高从中盈利的。因此贺先生拒绝支付给王师傅剩余的费用。王师傅一气之下把贺先生告上了法庭。最后经法院协调并重新估价,贺先生同意支付给王师傅5000元。

  虽然这边已经勉强扯清楚了,贺先生对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过失仍然很恼火。对于贺先生的指责,保险公司也很无奈,他们表示公司是严格按照定损程序进行操作的,理赔员前去定损前也跟贺先生电话联系过。按照规定,只需要出租车主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,无须贺先生签字确认,目前所有保险公司都是这么操作的。

  其实,这个案例也暴露出保险行业中一些规定上的弊端,本是很容易解决的事故,最后却耗时耗力的通过法院调解才得以处理。如果保险公司能在车辆定损后和进行维修前,也通知全责方,要求让全责方签字确认,就不会发生这样的纠纷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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